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以青中银网渠签(2018)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宣传专栏制作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指定地点;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天交货并安装完成;
2.3 招标范围:48家网点宣传专栏制作及安装,其中包括信息资讯发布区、投资理财产品宣传专区及公众教育宣传专区制作及安装;
2.4 招标编号:0773-1840GNQHHWGK2003;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制作相关内容,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3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 月19 日至2018年9月26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柴达木广场C8写字楼13层1134室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7日14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力招标采购网》 及《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
联 系 人:康先生
电 话:0971-6237313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柴达木广场C8写字楼13层1134室
联 系 人:杨先生、樊女士
电 话:0971-6118821、0971-6510096
传 真:0971-6517377
电子邮件:zjzbqh@163.com
2018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