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国投金城冶金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委外服务,招标人为国投金城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投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河南省灵宝市豫灵产业集聚区
2.2项目规模:日处理金精矿2000吨,年产金锭12.6吨,白银270吨,阴极铜9.17万吨,硫酸(100%)50.97万吨,及副产粗硒、粗硫酸镍等产品。
2.3招标编号:0645-18ZB0516
招标编号:JCYJ-2018-032(招标人)
2.4招标范围:国投金城冶金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委外服务主要包括:综合办公楼、生产办公楼、职工公寓(两栋)、职工浴室、科研楼、厂区公共卫生间及公共区域等的卫生保洁、日常管理、服务等;厂区道路、硬化路面、园林的保洁;礼堂、浴室的服务及日常保洁;会议服务;垃圾清运(清运至国投金城冶金公司指定地点)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生活、办公区空调系统及全厂5部电梯、3部小型货梯的日常保养、维护、运行、值班及报验手续等,配合专业公司每年设备维保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5服务期: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明确含有“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或“保洁服务”业务内容。
3.3 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2个及以上国有厂矿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的服务业绩或类似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页、合同范围内容页、签字页等扫描件);
3.4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至少具有1个承担过类似本项目物业服务的项目经理经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业绩合同等扫描件。)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门、人事部门、质检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安监部门等有关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8日18:00至2018年9月25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开发投资公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eps.sdic.com.cn),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人完成CA绑定后,将编制的投标文件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进行签章和评标条款关联,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和密码串文件(密码串文件由投标人自行保管,用于CA介质损坏等紧急情况下的“其他方式解密”),在截标时间前通过开发投资公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eps.sdic.com.cn)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后方能下载回执。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9日9:30;递交地点:开发投资公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eps.sdic.com.cn)上。
5.3 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在【项目管理】→【我的项目】选择所投标段,点击“参与开标”按钮,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时须使用CA进行解密。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平台系统为所投标段不同投标人生成的唯一不同保证金接收子账号中,逾期汇入规定接收子账号的、或汇入所投标段其他投标人唯一保证金接收子帐户的,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开发投资公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eps.sdic.com.cn)、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晓碧;
地址:国投金城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
邮箱:13949772317@163.com
7.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险峰;
地址:北京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邮箱:wuxf@sdicc.com.cn
7.3平台客服电话400-688-6166-8004
8. 相关说明
8.1注册
投标人登陆开发投资公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eps.sdic.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8.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投标人登录开发投资公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eps.sdic.com.cn),在【项目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普通增值税电子发票,将最迟在开标前发送至投标人购买标书时所填邮箱,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
8.3 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在【项目管理】→【文件下载】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8.4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系统管理】→【绑定CA证书】完成CA的绑定。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供应商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业务办理指南”进行办理,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已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
请投标人至少在截标时间前7个工作日递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招标方不做解释,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帮助
请登陆开发投资公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8.6 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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