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福州地铁5号线2标混凝土搅拌站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 POWERCHINA-0107-18523
各潜在投标人: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混凝土搅拌站1台,用于南方公司福州地铁5号线2标项目。该台设备使用单位为水电七局南方分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次竞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福州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第2标段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线路自北向南下穿浦上大道、建新北路、金洲北路、金洲南路、盘屿路、义序路、官洲路,三环快速路等多条城市主要道路和繁华商圈。标段工程自金山站(不含)至帝封江站(不含),具体桩号为CK21+023.974~CK32+509.868,共9站10区间,线路里程11.49公里,包括前期工程、土建工程、风水电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人防工程等。合同总价为34.7058亿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拔款,出资比例为100%。该标段分4个土建工区,水电七局南方分公司承建1、4工区。1工区包含1站2区间(金山站~金环路站区间、金环路站、金环路站~浦上大道站区间)。4工区包括2站3区间(吴山站~当埔路站区间、当埔路站、当埔路站~欢乐谷站区间、欢乐谷站、欢乐谷站~帝封江站区间)。交通概况: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竹揽村南三环右侧300米处,交通便利,六桥拖车可以直接进场。
1.2.3交通状况:交通状况良好。
1.2采购内容:混凝土搅拌站(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混凝土搅拌站 | 35型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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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报价,报价包含运费、安装费及等其他费用。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设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若报价人为代理商须出具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不做唯一授权要求。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作要求,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企业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报价人针对询比价设备同类型型号设备检测报告1份。
(4)验收:
1)、设备到场后,收货方根据设备配置清单和配件清单予以验收。设备调试由买卖双方共同参与,经调试并达到相关技术要求的,自买卖双方在《设备验收记录》上签字起,视为设备初验合格。设备初验合格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设备的质量保证责任。收货方协助供货方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收货方、供货方双方及有关单位应及时按卖方提供的销售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确认对设备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设备,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设备出厂的标准,供货方负责安装调试。
3)、验收时间: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买卖双方对设备进行运转检测。自买卖双方在《设备验收记录》上签字起,视为设备初验合格。运转调试完成5个工作日后,买方若为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初验合格。
3、报价有效期:90天。
4、交货时间及地点:
4.1需用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18年11月30日,实际到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4.2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竹揽村。
5、询比价文件费用及保证金费用支付:
(1)询比价文件售价:300元/套,一包一投,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方式。询比价文件费用汇款应当从其竞标账户转出,且务必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费用。
(3)询比价文件支付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1239
汇款备注:18523标书款。(未按此备注汇款的,视为无效汇款。)
(4)询比价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售,在完成上述条件后,报价人在商务平台网站中自行下载电子版竞标文件。
(5)询比价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
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 上市商业银行。保函内容及格式详见询比价格式中的样表。
保证金应当从其竞标账户转出。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6:00前到账,否则视为放弃竞标,采购人将拒绝其报价。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1239
汇款备注:18523保证金。
6、合同结算
6.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地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凭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结算设备款。
6.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7、支付和质保期
7.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7%。
7.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100396000321E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回龙社区龙祥家园1栋
注册电话:0288596513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50142620800001239
7.2买方收到6.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设备进场时支付合同总额的30%,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在收到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7.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12个月,自货物发出之日起/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8、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9、开标时间设置
9.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27日16:00。
9.1.2报价结束时间:2018年9月28日16:00。
9.2、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9.3递交文件应包括:
9.3.1设备报价表(包含分项报价及所含配件的价格);
9.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3.3至少一份和类型设备的出厂合格证;
9.3.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9.5、监督机构: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监督电话:18108175870。
9.6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系人:陈先生(报名)、金先生(答疑咨询)
电话:18108175681(报名),028-85962095(答疑咨询)
10、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10.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0.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10.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0.4、成交原则:本次采购评审照综合评审法进行评审,从报价人的技术参数、报价、付款条件、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审。
11、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司不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9月
编辑:ec1.powe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