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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碱滩区城市拾光花田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20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白碱滩区城市拾光花田景观提升工程已由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碱滩区)经济产业促进局

1、招标条件

白碱滩区城市拾光花田景观提升工程已由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碱滩区)经济产业促进局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217国道门户路白碱滩立交桥至三联路段、法院西侧、检察-院门口等区域。主要通过种植适生性城市景观花卉,打造独具特色的城市花海景观效果,总占地面积约65800m2。具体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

白碱滩区城市拾光花田景观提升工程全部图纸施工内容及全部施工内容的保修责任和义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及协调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及质量要求

4.1工期:计划2018 10 15 日进场,2018年 11 25 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计划总工期 42 天(日历日)。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2质量目标:合格。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同时提供可以证明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资料。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5.3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企业注册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4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建筑业企业)》且登记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

5.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6、投标报名和文件的获取

6.1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上岗证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6.2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6.3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的时间及地点:2018 9 20 \日至2018 9 24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 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领取地点: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室。

6.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 10 11 16:00 时(北京时间),具体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市政府行政2号楼一楼东侧)。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克拉玛依日报》、《新疆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农林水牧局

联 系 人:王 磊 0990-6918737

招标代理: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周水霞 陈 晨 0990-6608599

地 址: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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