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110kV海岐变大修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ZBDL-2018430
2.2项目名称:福清核电110kV海岐变大修项目
2.3招标范围:110kV变电站相关设备大修及预防性试验,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变电站相关设备大修及预防性试验,并对部分故障、老化设备进行更换消缺。工作内容有主变压器及附件大修、变、配电装置、控制保护系统、直流系统、无功补偿系统、消防系统、接地变、站内辅助设施等。各项大修及相关预防性试验等工作完成后,进行系统联调以达到海岐变电站正常可靠供电的其他必要工作等。
2.4服务地点:福清核电现场。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110kV海岐变大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 2018年9月20日16: 00— 2018年9月26日17:00 (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D栋地下一层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 年10月29日 9 : 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近五年需具备两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全站大修年检项目。
(6)拟派的高压试验工、继保调试工应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保证仍在有效期内)"或"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 邮 编: 350318 联 系 人: 肖声浩 电 话: 0591-86538100 传 真: 0591-86538087 电子邮件: xiaosh@cnnp.com.cn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邮 编: 100840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10-88023475转805 传 真: 010- 88023997 电子邮件: liucpei@163.com |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