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和《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新化县经济开发区特种陶瓷及新材料产业园PPP项目二期监理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举报投诉的处理决定》《新建行政决[2018]1号》,新化县经济开发区特种陶瓷及新材料产业园PPP项目二期监理项目2018年9月3日的评标报告无效,由招标人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重新评标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请各投标单位于2018年10月24日上午9时00分前委派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中要求的原件递交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否则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新化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