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综合实训大楼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综合实训大楼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社会[2018]475号批准建设。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首大学的委托,对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综合实训大楼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XYTC-张-2018-09-05
2.2项目名称: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综合实训大楼设计
2.3建设地点: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总投资估算7159.0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6047.75万元,其他费用581.01万元,预备费530.3万元。
2.5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本项目方案设计,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签订设计服务合同,完成本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交底、设计优化、设计变更、技术咨询、现场服务等)。
2.6资金来源:由中央专项资金、学费等专户非税收入中安排。
2.7设计周期:
- 中标后15日内完成方案优化;
- 设计合同签订后20内完成初步设计;
- 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施工图经审查后7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2.8设计深度:设计深度需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湖南省地方现行设计规定及设计评审、审图的深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近3年内(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具有单体建筑面积14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是指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有房屋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3年内(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具有单体建筑面积14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是指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若拟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设计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如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则需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相应建设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同时体现法定代表人、单位的联系电话及单位的传真号码,否则不予认可)。
3.4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相应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与设计人员聘用合同及开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2018年4月-2018年9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及密码。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中的“记名投票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0月18 日至2018年11 月 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招标公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套,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2050997836@qq.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 11月 19日9 时 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须派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2160507。
10.其他说明
10.1 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排名前三名的投标方案为中标候选方案,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2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继续完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弱电、支护、局部二次装修、水电引入、室外道路、室外排污、绿化亮化等相关专业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与招标人签订设计服务合同,招标人将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10.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设计成果招标人拥有借鉴和使用权。
10.1本项目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设计补偿,其中第二名补偿3万元,第三名补偿2万元,其余的不补偿。未中标的投标方案,招标人拥有借鉴和使用权。
10.2设计补偿费的支付方式:招标人支付。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首大学
地址: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743-8564017 1340744036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金领国际大厦13楼1303室
联系人:胡先生 赵女士
电话:15874485552 0744-8860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