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招标二次(宁服招〔2018〕071号)

日期: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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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招标二次公告(本公告禁止转载,如有违反,将追究法律责任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本公告禁止转载,如有违反,将追究法律责任)
(招标编号:宁服招〔2018〕071号)
1.招标项目概况
受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二次公告,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2. 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按维修地区分8个包件。
第1包:柳州地区汽车定点维修;
第2包:桂林地区汽车定点维修;
第3包:钦州地区汽车定点维修;
第4包:百色地区汽车定点维修;
第5包:梧州地区汽车定点维修;
第6包:江华地区汽车定点维修;
第7包:兴义地区汽车定点维修;
第8包:贺州地区汽车定点维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2投标人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供应商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铁路总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供应商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4.3投标人提供2017年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4.4专业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是经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2017年度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中评定为A级或以上;如在2017年度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中未达到A级的厂家,必须按交通局要求进行整改,并经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定达到重新开业条件(A级)。
3.投标人2015年来有与铁路部门、地方政府、事业单位、部队或大型国企的汽车定点维修业绩,且近期无因自身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不良反映或因服务态度、服务水平造成的不良影响,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在所投包件的维修地点具有固定的汽车维修场所,提供维修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5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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