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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福路路灯箱变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19     浏览: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同福路路灯箱变配电工程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批【2014】74号、郴发改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福路路灯箱变配电工程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批【2014】74号、郴发改批【2017】82号文件核准,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郴州市城市资产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同福路路灯箱变配电工程;
2.2  建设地点:郴州市城区;
2.3  建设规模: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时、高效按照业主要求、项目要求和法律法规订立书面合同并及时进场施工,并通过供电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验收。
2.5  质量要求:保证贯彻和顺利实施工程主要设计技术原则及国家、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管理事故的发生;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同福路路灯箱变配电工程施工(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玖仟叁佰柒拾伍元整(¥1219375) (含电力行业技术服务费、监督检测费、管理费等)。投标报价须按照郴财办[2016]25号文件规定执行(最终预、决算以财政评审和审计部门审定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或四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都作废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郴建发[2017]3号和郴建发[2018]55号中“ 综合评估法I ”。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1月8日下午17:00 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0月1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7.澄清答疑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行政监管部门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开标时,按郴建发[2017]53号文的相关条款,各投标人均要求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2150289。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城市资产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35-21613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四楼106房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35-2480916  15364283932
邮箱:211688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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