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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生态新城四号安置小区(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19     浏览:1    
核心提示:芙蓉生态新城四号安置小区(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芙蓉生态新城四
  • 芙蓉生态新城四号安置小区(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芙蓉生态新城四号安置小区(一期)项目已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芙发改投【2015】127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施工图深化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芙蓉生态新城四号安置小区(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建设规模:芙蓉生态新城四号安置小区(一期)项目(一期)位于泉坝路以北,合平路以西,红农路以东,红园路以南,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77929平方米(基地南北最长约280米,东西最宽约320米),总建筑面积为285141.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217869.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67272.4平方米,包括社区用房1045.2平方米,架空绿化5815.0平方米,地下室60412.2平方米。本项目容积率2.80,建筑密度18%,绿化率40%,总户数1964户,总停车位1677辆,其中地上68辆,以下1609辆。项目由12栋高层住宅、1栋幼儿园、1栋老年建筑及沿街商业组成。其中住宅为26-33层、幼儿园为3层、老年建筑为3层、沿街商业为2-4层,工程总投资约8亿元。

3、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4、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施工图需通过施工图审查及相关报建手续。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5、资金来源:招标人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

6、工期要求:总计900日历天(工程形象进度需满足建设单位年度考核要求),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图纸设计、施工图审查及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

7、招标范围: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主体施工图部分优化设计、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电力公专变路由段管线深化设计、BIM咨询服务及所有设计、绿建、施工图报建等后续服务。所编制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规定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

施工总承包部分(包括不但限于):安置房项目桩基础(含桩基检测费用)、地下室、主体土建工程(含装饰装修、不含铝合金门窗)、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电气及照明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弱电工程、防雷接地工程、公专变电力路由。室外给排水管网工程、附属绿化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安装、二次供水、燃气、公专变强电变配电工程、有线电线、安防监控,三网融合及其他配套采购安装工程等交钥匙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不含基坑土方和基坑支护。(最终以初步设计概算中建安工程费用和其他工程费相应清单为准)。

8、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200080号令要求。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或联合体投标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1、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2、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数量不得低于1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人,且上述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商务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商务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6)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4.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违反前规定者,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设计技术标为暗标,施工组织设计为明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 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9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控制价及其相关资料。

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10月25日 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留意。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如有)及资格后审资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门户网站》、《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九、其他

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施工企业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和投标文件中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信息不需入库,但开标时要携带原件,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或影印件,具体内容见资格审查资料要求。

2、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经查实如有弄虚作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立即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十、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芙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68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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