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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工程绿化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19     浏览:4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工程绿化工程施工(第二次) 已由长发改【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工程绿化工程施工(第二次) 已由长发改【2015】32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工程绿化工程施工(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   

2.3  建设规模: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项目范围西起湘江(湘江大桥东岸接地处),东至浏阳河西岸,全长11.85公里。

2.4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约9684万元,其中一标段工程造价约4029万元,二标段工程造价约5655万元。    

2.5  工期要求: 12个月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为绿化工程(FK0+244.59~FK5+530 起始端-韶山路)施工,施工段总长度约5.28km。本标段工程的施工范围为设计范围内的景观工程、绿化工程以及绿化带范围内的给排水工程。主要工程内容:1)绿化工程:乔木栽种、灌木栽植、地被花卉栽植;2)景观工程:垃圾桶、指路牌、消防栓、行道树的树池砌筑以及树池盖板,及绿化带内部分投光灯和草坪灯;3)给排水工程:绿化带范围内的土石方挖填、管道敷设、滤层填筑等。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第二标段为绿化工程(FK5+530~FK10+530.61和FK11+307.61~FK12+189.61韶山路-涉铁段起始点和涉铁段结束点-结束端)施工,施工段总长度约5.88km。本标段工程的施工范围为设计范围内的景观工程、绿化工程以及绿化带范围内的给排水工程。主要工程内容:1)绿化工程:乔木栽种、灌木栽植、地被花卉栽植;2)景观工程:垃圾桶、指路牌、消防栓、行道树的树池砌筑以及树池盖板;3)给排水工程:绿化带范围内的土石方挖填、管道敷设、滤层填筑等。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绿化工程(FK0+244.59~FK5+530 起始端-韶山路)施工。

第二标段:绿化工程(FK5+530~FK10+530.61和FK11+307.61~FK12+189.61韶山路-涉铁段起始点和涉铁段结束点-结束端)施工。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定标原则:

同一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多标段投标则全部作无效投标处理。

根据长住建发〔2018〕64号文的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项目,推行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在交易中心当场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抽签方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排序表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会将相关情况报送行政监管部门,并将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情况外的其它行为视作诚信体系污点和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不适用此条)

3.4本招标项目第一标段:企业近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景观施工入围工程业绩;

本招标项目第二标段:企业近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800万元的园林绿化景观施工入围工程业绩。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第一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第二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 人、施工员2 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 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 项目负责人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园林工程相关专业的   高级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根据投标承诺书(二)2-1、2-2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8]64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2)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各标段均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 80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101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hangsha.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1023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 投标人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1115 9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9.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 长沙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V6.0.0(工程建设施工投标版)2018-08-01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

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造价师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93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按流程完成信息入库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录入并可登陆查询;按照长沙市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5]6号)文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交易中心统一办理信息入库的信息应作为评标专家评审依据。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9.3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10. 招 标 人

 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中路400号城投大厦

 纪检联系电话:0731-82968515(邓小姐)

 纪检投诉电话:0731-82819688(李先生)

 邮箱:csctjijianyizu@sina.com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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