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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县2018年教育局现代化推进工程(乐群小学教学综合楼 、食堂综合楼)

   日期:2018-10-19     浏览:4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HNZJC2018-GC(JX)-049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靖州县2018年教育局现代化推进工程(乐群小学教学综合

招标编号:HNZJC2018-GC(JX)-0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州县2018年教育局现代化推进工程(乐群小学教学综合楼 、食堂综合楼)已由靖招办核[2018]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靖州县2018年教育局现代化推进工程(乐群小学教学综合楼 、食堂综合楼);

2.2  建设地点:靖州县乐群小学校内,其中:一标段教学综合楼在老校区,二标段食堂综合楼在新校区;

2.3  规模:建筑总面积为:6072.13平方米,其中一标段教学综合楼2510平方米,二标段食堂综合楼3562.13平方米。总投资1264.59万元,其中一标段教学综合楼461.11万元,二标段食堂综合楼803.48万元;

2.4  工期要求:一标段教学综合楼120天,二标段食堂综合楼180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 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含钢结构专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标段同时报名。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2018年04月-2018年09月)缴纳养老 医疗 工伤保险的有效证明(含个人查询单);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5每个投标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并在报名资料上注明某一标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组织统一踏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一标段:人民币 伍 万元整(¥5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  拾 万元整(¥1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如果没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保证金开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建行城东支行

(1)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需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6.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6.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10  19   日至2018年 10  23   日17:3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登陆并在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售后不退。

6.5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靖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渠阳镇新建中路189号

联 系 人:乔先生  先生

电    话 13707457938  1397454706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5栋1202-1212

联  系   人:龙姝竹

电    话:1346934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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