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官亭金顺路道路工程(喇家遗址安置区
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官亭金顺路道路工程(喇家遗址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东发改投资[2018]375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民和县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民和县官亭金顺路道路工程(喇家遗址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建金顺路长423米,宽度24米,为城市次干道;新建吉泰路长321米,宽度18米,为城市支路;新建官亭中路长383米,宽度18米,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道路、排水、照明、绿化及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地点; 民和县官亭镇喇家遗址安置区
本工程计划2018年11月10日开工, 2019年11月10日竣工。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然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到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签到并领取招标文件。
其中,省外投标人需持有青海省住建厅核发的进青备案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3投标人未被青海省及海东市相关监督部门限制投标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报名、在网上进行。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文件,答疑、补遗领取业务均以纸质版进行).
说明:企业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办理“青海CA数字证书”,完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方可进行网上操作。
(1)完善企业信息库流程:登陆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在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注册,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并提交审核。
(2)青海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诚信库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下载中心下载ca锁办理所需材料,填写完成并盖章后,至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4办公室办理ca锁并由中心人员激活。
(3)投标单位使用CA锁登录“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5日14时30分,地点为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青海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972-8592002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联系人:马先生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0层
邮 编:810001
联系电话:0971-6161402
2018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