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移动办公系统终端、系统维护服务。
1.2项目编号:NMBY-2018-DY0007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内蒙古华耀商贸有限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本项为磴口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系统服务项目终端设备,应磴口县人民法院要求本次采购要求办公系统软件必须为正版,硬件终端必须为华为品牌M5正品,合同期内必须提供供货商正规渠道(华为授权)的售后服务,由内蒙古华耀商贸有限公司(原厂指定代理商)进行设备供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为满足磴口县人民法院要求,本项目需从内蒙古华耀商贸有限公司(原厂代理商)供应商处采购。
4.中国联通巴彦淖尔市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核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5.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无效。
6.公示期限
自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5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街
联系人:冯艳芳
电话:18604893016
电子邮件:fengyanfang@chinaunicom.cn
监督部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0478-8213824
|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