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19 年度液氨采购招标-2018 年 11 月环境公司吕四港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招标三部
招标编号:CWEME-18HJ-2869
招标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能源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 2019 年度液氨采购招标-2018 年 11 月环境公司吕四港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招标三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吕四港电厂隶属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地处“长三角”负荷中心,位于千年古镇——南通启东吕四港镇东部。机组容量为 4 台 66 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 264 万千瓦。4 台机组脱硫、脱硝均由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吕四港项目部特许经营。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吕四港项目部,位于吕四港电厂内,预估年用量已 4000 吨液氨。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及技术性能简述:吕四港项目部2019 年度液氨,预估用量4000 吨, 供货液氨品质指标如下(具体见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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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 含 量 ,% ≥ |
99.9 |
99.8 |
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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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物含量,% ≤ |
0.1(重量 法) |
0.2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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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分 ,% ≤ |
0.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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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 含 量 , mg/kg ≤ |
5(重量法)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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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红外光谱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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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 含 量 , mg/kg ≤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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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交货期: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同有效期一年。签订年度单价长协,具体以订单执行。为确保后续供货的及时性,本标段设
置一个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一个备选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当中标人石灰石粉供货能力饱和时,经招标人同意,由备选中标人供货,如果备选中标人供货金额超过中标人供货金额的 20%时,由备选中标人取代其中标资格或重新招标。中标人出现质量问题或到货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取消其中标资格,由备选中标人取代其中标资格或重新招标。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 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 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 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 具有液氨的货源组织、质量控制、运输、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并保证依法经营、依法运输。经营范围包括(或)液氨、化学品、环保产品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3.5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 投标人为液氨生产企业的,应具备保证满足本次招标数量的生产能力,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5 年内具有 2 个及以上液氨供货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贸易商的,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制造商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具有销售相同或类似材料总计 1000 吨及以上供货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3.6 如投标人负责运输,应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承担运输,被委托运输单位应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7 具备足够的运力,运输过程中必须有防雨雪、防泄漏等应急预案。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 17 时至 2018 年 11 月 2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网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5-83207358 转 890。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1 月 13 日 1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网址: http://www.cdt-
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文件
电子版的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4 对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5.5 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dt-ec.com)上传文件(填写报价、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项明细报价)作为评标因素,采用只扣分、不加分的方法,上传文件每少一项扣 0.5
分,最多扣 2 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进行排序。
采用“性能价格比优选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再除以评标价格,按性价比高低进行排序。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标段,不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人在价格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将被排序在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人之后。
5.6 重要提示:如参加投标,请务必留意招标文件中对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此次招标的保证金账户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保证金系统为投标人针对所报名的标段生成的唯一的一次性账户(保证金帐户每次招标、每标段、每个投标人均不相同,请务必不要多标段合汇,且保证金到帐会有一定时间差,请务必不要重复汇款,建议在开标前 5 日内汇出),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
七、报名联系人:
标书发售及平台服务电话:400-888-6262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紫桐
电话:01068777107(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银河财智中心 A1 座 1010 室邮编:100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