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DLX2018051-1 招标编码:CBL_20181023_101399489
开标时间:2018-11-1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山东立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光大环保能源(济南)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7000万元
本招标项目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编号:SDLX2018051-1)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能源(济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工程概况:
扩建工程规模750t/d,配置一条750t/d垃圾焚烧线及一套15 MW汽轮发电机组。投资7000.00万元。
2、工程内容:
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主厂房及附属工程,烟囱,连廊、综合水泵房、冷却塔、办公楼,综合楼,宿舍楼等建(构)筑物单体及其上述建(构)筑物单体的水、电、通风空调、消防、供暖系统及厂区总图范围内的道路、路灯照明、防雷接地、电缆沟、管沟、通讯、综合管网,原有水工区构建筑物拆除、清运(生产废水池、提升泵房、生物指示池、水渠等)及管线改造对接,围墙的拆除及恢复、东北门开通及道路顺接等。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建筑工程招标范围的界定。
3、工程建设地点:济南市济阳县孙耿镇济南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北侧;
4、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争创“泰山”杯;施工全过程应遵守国家和原电力部、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安装和环保规定及有关类似容量、范围及性质的发电厂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
5、工期:13个月,主要施工进度计划详见附件6工程进度网络图。
二、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3、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任何因合同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事件。
4、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5、本标段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需经招标人批准。
三、报名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以下证件到山东立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齐鲁园广场3号楼)办理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事宜,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方能参加投标。
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等)。
2、投标人近5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施工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按规定的格式提供本工程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其他管理人员简历。投标人中标后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同时已确定的项目经理不允许兼任其他项目。
4、投标人近3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
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资料原件(有效期内)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四、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企业资格审查合格后需向山东立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五、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招标单位支付。
六、招标日程安排:
1、 资格预审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30日(每天09:00-11:30;13:30-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单 位:山东立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临沂市兰山区齐鲁园广场3号楼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13日09:30时,过时不予受理。
地 点:光大环保能源(济南)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539-7053018 邮箱:3582986296@qq.com
招标单位:光大环保能源(济南)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山东立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