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御景江南支行装修工程(珠池支行新址装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编号:0692-186AYDC40146)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内容:本工程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御景江南支行装修工程(珠池支行新址装修),招标控制价:1065489.15元(含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作为竞争性项目报价,金额为61080.82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1、 实施地点:汕头市御景江南花园2幢105-110号铺面。
1、 工期:合同生效后7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施工并通过验收。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
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及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5)投标人须具有专职安全人员,专职安全人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但投标人作为债权人在诉讼中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除外)、破产的状态。
9)截止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未被纳入招标方供应商黑名单之内(已解除黑名单处罚的除外)。
10)2015年至今投标人无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权利:
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汕头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②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汕头分行采购相关部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13)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在招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则所有关联关系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
1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 投标报名:
(1)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5日9:00至2018年10月30日17:00(上班时间内);
(2) 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分公司标书发售处;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及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必须携带备查),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项。支付方式为POS机刷卡或转账(账户:44001651401053004501;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金砂支行),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5日09时00分— 09时30分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5日09时30分止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902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分公司开标厅。
7、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46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8、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
联系人:李工、林工
电话:0754-83652955、0754-83652962
传真:0754-88781987
电子邮箱:lipt008@126.com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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