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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大厦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日期:2018-10-24     浏览:2    
核心提示:神农大厦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农大厦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

神农大厦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农大厦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株发改备[2017]12号、株发改备[2018]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株洲天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株洲天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神农大厦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工程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十五区,泰山路与森林路交叉西北角

2.3工程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8083.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864.77平方米。1#楼地上19层(高度77.05米),建筑面积16465.96平方米;2#楼地上20层(高度68.95米),建筑面积10598.76平方米;大厦裙楼地上6层,建筑面积16618.98平方米;地下室地下2层,建筑面积12181.0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885万元。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1#楼、2#楼装配率不低于30%,大厦裙楼装配率不低于50%。

2.4计划服务期:总服务期暂定27个月,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开始计算。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监理服务:各单项单位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造价咨询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包括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服务单位提前介入到项目中去,有利于系统性、连续性的控制造价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指设计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包括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和优化,掌控设计环节和进度情况,督促设计单位按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招标代理服务:部分未纳入EPC范围的设备采购及暂估价专业工程等。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的所有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1.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5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者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不得有任何在监项目。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

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土建工程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必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6财务要求:

提供上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7业绩要求:不做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 监理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人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湖南省外企业须由法定代表人到场获取招标文件)于2018 10 25日至2018 1031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时执以下资料原件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进行现场报名登记,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报名时递交。

(1)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者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4)拟任项目负责人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5)湖南省外企业的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的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提供盖本单位公章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满足第3条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唯一法定名称的红色原始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复印件加盖所有成员单位公章),冠以法定名称以外的其他印章一律不予受理。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柒万 元整(¥ 7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帐号:43001500562059666666-1917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 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5.5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11 15 10 时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楼开标室(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项目监管部门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天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森林路258号天易集团10楼

联系人:易礼江 

电话:  13317339901

 

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广场招投标大厦1102                             

联 系 人:王春梅                              

电    话: 13397336946                             

传    真:0731-2286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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