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BTGD2018-15 |
招标编码:CBL_20180929_101319479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
资金来源: 其它 |
立项文号:包供财【2018】6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包头供电局2018年工程建设处高新分局供热外网改造工程(EPC)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相关开、评标工作。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包头供电局2018年工程建设处高新分局供热外网改造工程(EPC)施工
2、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类型 |
数量 |
概算总价(万元) |
1 |
包头供电局2018年工程建设处高新分局供热外网改造工程施工 |
EPC总承包 |
1 |
143.52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如企业信息有变更的需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企业信息变更说明。
3.2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单位和法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近三年(2015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9日上午9:00至2018年10月10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线下支付,线上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平台联系电话:400-080-9508。
(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首页右上角【CA办理】,即可在线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4.2报名时所需资料
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工程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2)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6)一般纳税人证明;
(7)企业资质证书
(8)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承包该项目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单位和法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投标人须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的证明;(提供网页截图或下载信用报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2)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文件;
注: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及资信材料。
C: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付。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交费凭证的方式交纳 (售后不退)。
缴纳招标文件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账号: 154053124151
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金地支行
行号: 104192003548
注:投标人在电汇或转账时在汇款用途一栏中,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与标段。
4.4投标人自网上报名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在“澄清异议”栏目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纸质和网上同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电子商务平台,纸质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投标管家工具》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3、投标人于开标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投标电脑通过《投标管家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开标解密。
注:投标人也可携带CA及原投标电脑提前45分钟抵达开标会场,通过《投标管家工具》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在原投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6.3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联系人:张志刚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企管处
联系人:吴伊军
联系电话:0472-3657651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纪委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472-365224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西11层
传真:0472-5110079
电子邮箱:nmghtzbdl@163.com
联系人:杨坤奇
联系电话:0472-5110078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2018年9月29日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