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槐阳大街南延改造提升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审批投资(2018)46号批复,元氏县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核准号:SPJ-1839,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柏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元氏县城区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工程设计、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可按上述资质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3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
3.4.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各潜在投标人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500元文件费。
4.3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日止,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500元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
5.4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元氏县常山路
联系人:代主任
电话:0311-865301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柏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28号
联系人:李媛
电话:15097376057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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