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一 | 寻乌县2018年度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养服务(县城防洪堤,罗山、观音亭水库)采购项目 | 11 | 项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150000.00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三年内有过公益性维养服务的相关经验。 7、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6日。 (七)磋商文件的购买: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在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寻乌办公地址: 寻乌县迎宾大道65号二楼)购买,磋商文件资料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截止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11月 8日 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须在2018年11月7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十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联系方法: 采购人:寻乌县水利局 地址:寻乌县行政中心三楼 联系人:彭慧芳 电话:18879783266 代理机构: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寻乌县迎宾大道65号 电话:0797-2867729 8221916 18270749811 邮箱:sjf@gzzdcg.com 联系人:谢先生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紫竹支行 账号:3600155011005250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