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财务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ZBDL-2018493
2.2项目名称:中核财务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2.3招标范围: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员工、公司退休员工及相关其他人员购买补充医疗保险,计划加入补充医疗保险(50-90人)。
2.4服务地点:北京市。
2.5服务期:2019年01月01日0时至2021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2.6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0920014501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补充医疗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8年10月31日09:00— 2018年11月05日17: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D栋地下一层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年12月04日9: 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需具有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投标人同一家保险公司仅限一家授权机构参加,如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需具有总公司授权,并且投标人经营区域应为全国性的补充医疗保险单位。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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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邮编:100840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88023475转805 电子邮件: liucpei@163.com |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