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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本级]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

   日期:2018-10-11     浏览:3    
核心提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就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三次)进行竞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就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有实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1、磋商文件编号:中心-YC2018-140-3

2、招标项目名称、服务期及预算:

项目名称: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三次);

项目服务期: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自身情况和中标人合同履行情况选择是否续签。

项目预算: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总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本项目每年预算475000元,二年预算总计950000元,即单价约2.33元/㎡ /月。

(详细项目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要求)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竞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经营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7)须持有保安从业单位服务证或注册地公-安部门的招用保安员的备案书。

(8)竞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设备设施维修技术力量做支撑;

特别提醒:竞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

竞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或电子营业执照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④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⑤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

⑥纳税证明材料: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⑦竞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保安从业单位服务证或注册地公-安部门的招用保安员的备案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整理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竞标人资质文件装于响应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5、现场踏勘时间:拟竞标人可于项目公示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竞标人自行承担勘察现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确保并负责随行人员安全。踏勘联系人:王璐璐,联系电话:18170566765。对现场勘察不做强制性要求。

参加现场勘察的拟竞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拟竞标人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勘察人员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拟竞标人可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现场领取标书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6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8、竞标保证金:竞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向代理机构交纳竞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采用竞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竞标人须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保证金到账视为报名成功。

9、响应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二室)。

10、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6日9: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6日9:00(北京时间)。

12、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795-3216796   

     联系人:华阳

地址:宜阳大厦中座410

13、采购单位: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璐璐

联系电话:18170566765

地址: 宜春市宜春北路895号

14、监督部门:宜春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795-3198518

15、采购文件下载、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竞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以上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16、竞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竞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竞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竞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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