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截流至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网及泵站工程及广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排放管网及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平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截流至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网及泵站工程及广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排放管网及泵站工程已由广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广审批字[2018]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自新建泵站向南至锦泰路南侧边沟,沿锦泰路南侧边沟向西排至文安大街污水管道和南起广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经极度大道、234省道、大牙线,北至广平县田庄支渠。项目为广平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截流至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网及泵站工程及广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排放管网及泵站工程,建设规模为:广平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截流至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网及泵站工程,建设规模为:主管道总长625米,管径De500,泵站位于广平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西北角,规模为Q=3.0万m³/d。
广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排放管网及泵站工程,建设规模为:主管道总长3445米,管径De500,泵站位于广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东北角,规模为Q=3.0万m³/d。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由投标人在开标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0月31日17时00分至2018年11月05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受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08时30分至2018年11月21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刘希梅
联系电话:0310-2526508
地 址:广平县城
招标代理: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红亮
联系电话:0310-8445968
地 址:保定市瑞祥大街101号尚泉小区写字楼三层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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