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站建设项目(对外承租)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QH18-43-zb30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川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站建设项目(对外承租)已由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宁开东管〔2017〕2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包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
2.2主要招标内容:东川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站建设项目(对外承租)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三年(有效期满后如招标内容及招标价格未发生变化的可根据招标人内部采购制度续签。)
2.4项目地点: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取得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持有CMA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
3.2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附注
3.3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使用CA锁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网上报名回执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我单位工作人员处领取纸制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 11月01日 9时 30 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西宁市城北区海湖桥北,湟水花园西门正对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i.gov.cn)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nggzy.gov.cn/xnweb/、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门户网(http://www.qhbidding.com)上发布。
招标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邮编:810016
联系人:于女士、赵女士
电话:0971-6361422、0971-6315130
传真:0971-630454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电力支行
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