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娄星区2018年万宝镇石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娄底市娄星区2018年万宝镇石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由 娄底市农业综合开发办 以娄农综〔2018〕9号文批准建设,娄星发改 [2018] 101号文件核准招标事项,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娄底市娄星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实行 国内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娄底市娄星区2018年万宝镇石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娄星区万宝镇石塘村、东冲村、杉山村、丁祝村、洪河村;
2.3建设规模:娄底市娄星区2018年万宝镇石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治理面积0.52万亩,本次实施的主要建设任务:高效节水灌溉325亩、河坝维修加固1座、衬砌灌排渠道25条5.69Km、山塘扩建加固2口、整修硬化田间道路23条4.56Km,总投资684.06万元(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为准)。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承包,按实结算,单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招标范围:娄底市娄星区2018年万宝镇石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纸)。
2.9标段划分: 4 个标段;
各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序号 |
标段名称 |
合理定价(万元) |
建设地点 |
计划 工期(天) |
|
娄底市娄星区2018年万宝镇石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 |
第一标段 |
289.47 |
石塘村 |
120(天) |
|
2 |
第二标段 |
121.36 |
石塘村 |
||
|
3 |
第三标段 |
148.30 |
石塘村 |
||
|
4 |
第四标段 |
124.93 |
东冲、杉山、丁祝、洪河村 |
||
|
合计 |
684.06 |
|
|
||
3.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凭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按相关规定参加投标;
3.2具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和质量员具有相应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6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工程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且在2018年10月11日前和投标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一旦中标,该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担任本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全过程参与项目实施、工程结算及竣工验收。(项目负责人与现场施工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两个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0月12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上查询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
3.9投标人在2017年度参与的娄星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考核评比中,总分在85分以下,被暂停一年参与投标资格的;总分在70分以下,被永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同一投标人累计出现二次暂停参与投标,被永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均不得参加投标。按照《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办法》考核并报请娄底市农开办审核确认,娄星区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考核评比中施工企业及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获一等奖的加5分,获二等奖的加4分,获三等奖的加3分。(加分施工企业与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名单以娄农综【2018】10文件公布的名单为准)。潜在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一个或两个标段投标,在2017年度娄星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考核评比中获前三等奖的加分施工企业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一起参与本项目第一标段或第三标段投标时,才允许加分(上述两个标段均投时都可以加分)投上述两个标段以外的标段,则不予以加分。
3.10同时投报多个标段的,其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可以是同一人。
4、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具体见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0月12日9时00分至2018年10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合理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2报名费按投标人所投标段收取,每个标段报名费(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5. 3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答疑均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4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word文档形式匿名发至工作邮箱:422098773@QQ.COM。
6. 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万陆仟 元整;第二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肆仟 元整;第三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捌仟 元整;第四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肆仟 元整。
6.2交纳时间: 2018年10月3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到账为准。
6.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6.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6.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6.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6.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4.7同一投标人可参与两个标段投标,但需分标段打两份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在网上选择的所投标段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不符或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保证金没有到账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人.
6.4.8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不需要在转账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自行在网上选择所投标段,同一投标人(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可以任意选择一至二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从第一至第四标段中任选)。同一投标人如果在所投标段评标结果中有两个标段排序第一,只能由该投标人(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在开标现场从中任选一个标段作为中标标段,另一标段按序递补。(各投标单位只允许授权给一名委托人或由法人亲自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 1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务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在身份验证时应当场提交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在身份验证时应当场提交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行政监督
9.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娄星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娄底市娄星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财政办公大楼14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07383859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双峰县园艺路99号
联系人:龚先生 李小姐
电 话:18973868975 18873803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