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委托,对 激光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 激光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TC-1887012
三.资金来源:50%国家拨款,50%企业拨款
四.招标范围及交货期:
招标范围:该项目涉及一套三束可调激光系统的采购,具体包括三台泵浦激光器、三
台钛宝石激光器、激光倍频和传输元件、激光测量等辅助元件。系统包括所有激光系
统及主要辅助系统,主要组成如下:泵浦激光器、钛宝石激光器、光学元件、功率测
量设备、波长测量设备、光学平台、水冷系统等。该系统所需的洁净间、光学平台、
水冷系统等设备均由供货方配齐。供货方需要完成激光系统整套光路的系统集成。
研制周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供货方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工作。
质保期:2年。
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34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2.投标方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信誉要求:承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截止查询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
按法【2016】285号文《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
4.投标人需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文件每套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后附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8年10月12日起至2018年10月19日止,每天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处(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招标文件以最终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得的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1~2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其他事项:“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里面的信息为项目执行期间贵单位主要执行人的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出的任何文件、澄清、通知仅以“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上信息为准。请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随时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并按时查看邮箱。若相关潜在投标人由于自身原因擅自更改信息而导致未及时收到相关通知,后果自行承担。开具发票的信息请认真填写,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时开具的发票均以“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中信息为准。
十二.此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和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在线注册及报名工作。最终报名以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报名成功且线下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成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邮 编:102413
联系人:杨凯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
邮编:100048
联系人:张薇、马晓晴
联系电话:010-88354431-466
邮箱:252490406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