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市S327老粮仓伍家至五里堆公路工程已由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2018]2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乡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宁乡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乡市S327老粮仓伍家至五里堆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宁乡市老粮仓镇、沙田乡;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东起宁乡市老粮仓镇黑石铺湾,沿X105向西北展线,经黄涓村沿X104向西至五里堆,全长18.57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向双二车道,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设计速度30km/h(局部路段20km/h),沥青砼路面。
2.4 勘察设计周期:服务总工期30天(含勘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项目评审,同时按施工标段提交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与分标段的最高限价清单,以及施工图设计的总预算,勘察按设计进度要求同步完成。
2.5 招标范围:宁乡市S327老粮仓伍家至五里堆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
2.6设计深度: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消防、环保、安全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6.40.80:8000/gljs)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或道路与桥梁或公路与桥梁或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6月-2018年8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养老保险证明内不能明确体现所要求的月份,则同时提供社保官方网站详细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在打印件上附查询网址、社保用户和密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6月-2018年8月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
6.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即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7.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7.3 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8. 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8.2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8.3 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8.4 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5 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 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8.6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 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和答疑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10月21日 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留意。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5日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0.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13. 本项目行政监管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备案及监督机构为:宁乡市交通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7840979。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乡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市玉潭镇委5楼
联系人:陈颖
电 话:135485657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地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宁乡分公司地址:宁乡市花明北路中源凝香华都26栋2单元1404房
联系人:罗燕娥
电 话:159731322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