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甘肃电投常乐电厂调峰火电项目4×1000MW(1、2号机组)工程Ⅱ标段工程除尘装置安装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GPEC-GC-012100-011-2018-002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 ,招标人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甘肃电投常乐电厂调峰火电项目4×1000MW(1、2号机组)工程Ⅱ 标段
招标内容与范围:甘肃电投常乐电厂调峰火电项目4×1000MW(1、2号机组)工程Ⅱ标段工程除尘装置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
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于2018 年11月20 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的为准),计划2020 年06月20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主体工程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或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相关劳务资质及以上资质;
3.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分包商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6.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3日 上午12:00-10月21日 上午12:00
2、报名方法:如需报名,请进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网址:http://ec.ceec.net.cn。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公告内容
1. 标书售价 500 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单位在提交合同履约保函后退还,未中标单位在招标结果审批完1个月内退还。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4.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到达招标方指定的以下账号:
5.开户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6.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新城支行
7.开户账号:9576030600004941
六、投标无效事宜
1、未能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视同无效投标,不再进入实际性评标。
2、无论是否通过资格后审,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投标发生的费用自负。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合格供应商并办理CA电子钥匙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的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赖世勇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红荔路2号动力大厦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510700
商务联系人: 赖世勇 技术联系人: 李振兴
电 话:13332860564 电 话:13539401886
邮箱:10630150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