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铁器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各供应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砂石公司拟采购一台除铁器设备用于我公司广东阳江砂石项目,特向贵单位发询价函,望贵单位给予复函。
一、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除铁器 | RCYK-12 | 台 | 1 | 重量2T,功率4kw |
二、报价时间及地址:
请贵单位于2018年10月17日(周四)上午11:00点前在中国电建集采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报名参与报价,报价函于2018年10月18日上午10点前上传集采平台。
供应商复函须知:
1、报价函应加盖贵单位公章。复函报价应包含:设备制造费、运输(运输费用单独列出,运输至广东省阳江市阳蓄砂石项目)、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
2、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供货时间:2018年11月10日前;交货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蓄砂石项目部;
(2)提供设备的配置清单规格表;
(3)供货设备质量满足设计和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4)提供设备的明细报价、配套电器控制柜报价及汇总报价;
(5)交货期及相关售后质量及服务承诺。
3、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对上述条款应作出响应,非响应性报价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卖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货物送到阳蓄项目指定地点,并提交经买方核对无误的清单,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后30天内支付60%(计人民币:元);货物抵阳蓄项目工地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计人民币:元);余货款总额10%(计人民币:元)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30天内付清。
付款方式:买方可采取转账支票、电汇、汇票和不长于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买方采取其中任何一种方式进行支付,卖方不得有异议。
四、延迟交货违约责任: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外,若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30天,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作为违约金。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018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