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8-10325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审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中油审【2017】18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
(2)招标内容:工程造价类中介组织入围单位招标;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08184001;
标段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审计服务项目;
发包内容:工程造价类中介组织入围单位招标;
计划工期:1095天(三年);
合同估算价:180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有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具备各省、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工程造价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发生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需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公示信息),并在承担企业审计业务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以截图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10月18日9:00至2018年10月24日18: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8日10:00时, 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8日10:00时,地点为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多功能厅(西侧)开标厅;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联系人:李美娜、李荣君
电话:0971-6144811
传真:0971-6144811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
账号 :400069945805017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