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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某学院服务类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05     浏览:3    
核心提示:受新疆某学院的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对新疆某学院服务类单位入围项目组织

受新疆某学院的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对新疆某学院服务类单位入围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czb-2018-245
二、项目名称:新疆某学院服务类单位入围项目

招标内容

入围供应商数量

服务期限

宣传服务,办公设备维修等

三家

服务期两年,协议一年一签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方式或事项: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提供复印件一套)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每包200元RMB);
2、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 11月 6至2018年11月12日(每天北京时间10:30-13:30,15:30-19:00节假日除外);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早上11: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93号七一酱园高层商住楼1栋A座2211室。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新疆某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91-3881213

2、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3003室

联系人:胡川

联系电话:0991-2629781、18160220016

传 真:0991-2629781

邮 箱:415059741@qq.com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分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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