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档案管理系统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档案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档案管理系统项目(第二次)
三、招标编号: CDZT(2018)YC-13
四、项目范围
(1)招标内容:智能有轨密集架、档案库房环境温湿度及安全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数量一套。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3)交货地点: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南厂区4楼
(4)预计采购周期:具体采购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采购人保留调整采购数量和采购周期的权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主体要求:
1.1 本项目接受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者一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的授权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财务状态要求:财务状况良好,2017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
3、信用要求:
3.1投标人所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中无不良记录。未列入政府和行业黑名单、无单位犯罪记录。
3.2投标人2017年以来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②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5、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供评标委员会审核
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2二○一七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3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5.4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5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6投标人2017以来类似业绩合同。
5.7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5.8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由投标人扫描后列入投标文件。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进行现场审核。)
七、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7.1招标文件售价:售价每套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7.2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有意者请于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止(每天09:00~17:00,节假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经审计2017年度财务报告(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存原件外,其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常德市朗州中路鸿正苑C栋612室)。招标文件售价:每份400 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8.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德市朗州中路鸿正苑C栋612室)。开标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政府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7256246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人民路3368号
联系人:郑菲 电 话:0736-728611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朗州南路鸿正苑C栋612室
联系人:肖玲 电 话:0736-7326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