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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第三实验小学项目施工(二次)

   日期:2018-11-14     浏览: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高新区第三实验小学项目已由三河市行政审批局以三审批投资【2018】53号和招标方案申请核准2016-
1、招标条件
高新区第三实验小学项目已由三河市行政审批局以三审批投资【2018】53号和招标方案申请核准2016-1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新区第三实验小学项目施工(二次)
2.2工程地址:燕郊高新区汉王北路东侧,规划物流北路北侧。
2.3建设内容:工程占地40亩,建一所8轨制、可容纳学生2160人的现代化标准小学,总建筑面积24720平方米,含教学综合楼、半地下报告厅、地下停车库及食堂餐厅、设备用房、门卫、车棚、领操台、等候长廊等,配套建设操场、外网、内部配套设施,并进行设备采购等。
2.4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计划2018年12月30日开工,2019年12月31日竣工,工期367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8:30-17:30,可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2日上午
09时00分,地点为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河市第九中学斜对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联系人:邓士超
电 话:0316-3314744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建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刘义民(签字或盖法人章)
联系人:李晓奇
电 话:0316-5905801
手 机:15383866899 heb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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