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监察委员会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招 标 公 告
甘肃博通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受康县监察委员会的委托,对康县监察委员会装饰装修工程(康发改【2018】503号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工程名称:康县监察委员会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二、招标文件编号:DL18237
三、工程概况:康县监察委员会装饰装修工程装修总面积2727平方米(不含台阶),包含门窗安装,暖气安装,消防系统安装,电梯安装,室内油漆、粉刷,院面硬化等工程(具体装饰装修内容详见施工图)。
四、工程地点:康县城关镇。
五、招标范围: 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含电梯安装)。
六、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
七、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的资质,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其以上资格,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拟派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证(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 11月20日上午8:30分至 11月24日下午17:30分报名,地点在陇南市东江新区龙吟水郡小区17幢2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前,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在陇南市东江新区龙吟水郡小区17幢2楼。
十、招标人:康县监察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博通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穆 宏 电话:13209399123
十一、监督单位:
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939-5121564
甘肃博通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