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铁路地区供水设施分离移交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铁路地区供水设施分离移交改造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8】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衡阳铁路地区供水设施分离移交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衡阳铁路地区、衡北铁路地区;
2.3项目概况:主要对衡北铁路地区和衡阳铁路地区的供水设施及管网进行改造升级,改造涉及户数约27000户;
2.4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8944.33万元。工程费用22257.03万元(最终以经审定的造价为准);
2.5资金来源:自筹;
2.6招标范围:衡阳铁路供水设施分离移交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阶段的监理;
2.7 质量等级要求:达到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8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工期为14个月。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备案登记证明;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衡阳市行政辖区内最多不能超过两个(含两个)以上在监项目,衡阳市行政辖区外不能有在建项目;对在衡阳市行政辖区内已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符合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任职条件,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3.4 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并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3.4.1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3.4.2 拟任监理员应取得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3.4.3 注册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所注明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4 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任监理员应取得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由企业所在地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3.4.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年纪在65周岁以下,提供近6个月(2018年5月份-2018年10月份)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者退休证原件;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均售后不退)。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万元(小写:3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只能银行转帐,以其它方式转入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 名: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账 号:182499010400065200007559079
5.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帐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开标时必须参加,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27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907478581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D栋1—2楼
联 系 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0734-2616660
电子邮箱: 101117543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