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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小学建设工程可研及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28     浏览:2    
核心提示:平安小学建设工程可研及设计项目已由湘新发改函[2017]190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

    平安小学建设工程可研及设计项目已由湘新发改函[2017]190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及财政资金,现组织对该项目可研及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平安小学建设工程可研及设计项目

    1.2建设地点:湖南湘江新区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

    1.3建设规模:平安小学项目用地平安小学东临黄馨路,南靠紫薇路,西至栀子路,北接黄杨路,规划30个班。项目总用地面积27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700平米, 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主要建筑功能单体为:综合楼、学生活动中心兼礼堂、教学楼、体育馆、运动场及学校配套项目等,(具体功能及指标详见设计任务书);

    1.4投资估算: 总投资约12465万元;

    1.5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1.6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为150日历天;

    1.6.1设计工期

    1)收到中标通知书15日历天内提交两套整体方案设计(一套投标方案及中标后的方案深化,另提供一套方案及深化设计),提交设计方案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提交可研文本。

    2)方案设计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批复及提交初步设计文本。

    3)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审查。

    4)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5)提交施工图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

    6)设计工期为收到中标通知书150日历天。

    7)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时提供项目建设期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1.6.2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1.7质量要求:设计文件深度满足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的标准要求;

    1.8招标范围:平安小学设计包括平安小学项目的两套整体方案设计(一套投标方案及中标后的方案深化,另提供一套方案及深化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用于建设方施工招标的施工方案编制、工程检测方案编制、总图、单体、景观、人防及地下室、弱电专项设计、高低压供配电系统深化设计、太阳能、雨水收集系统、建设方和教育局要求交房标准的装修设计、幕墙、网架、雨棚、栏杆深化图、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园林绿化、边坡及基坑支护设计、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绿建设计并要求拿到绿建2星设计标识等)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专业包括建筑,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4、投标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5、项目工程咨询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6、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工程咨询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的或项目规模的,须提供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作为补充资料。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1月 28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8 年12月 3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5 投标人可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6.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6.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6.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6.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七、设计补偿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预备会、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人明确给予的补偿费用除外),投标文件也不予退还。

    2、招标人对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9 时 00分(北京时 间);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所有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http://hnxjxq.hunan.gov.cn/xqz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十、 招 标 人

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十一、行政监督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0731-8879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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