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铜河商业设施及配套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沙湾区铜河商业设施及配套项目已由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川投资备【2018-511111-81-03-295501】FGQB-01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沙湾区恒越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市沙湾区恒越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8-511111-81-03-295501】FGQB-01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8101800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规划面积约12万㎡,其中湿地提升面积5.5万㎡,应急避难场所及配套设施面积6.5万㎡。包括广场铺装、绿化工程、应急避难场所建筑、水景观打造、雕塑、亲水栈道及体现当地沫若文化的文化墙、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亮化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同时,为提供一站式服务,在总规划面积上修建了休闲娱乐商业建筑12069 ㎡。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3年(2015年至今)已完成1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3年(2015年至今)已完成1个投资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4日00时00分至2018年12月8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 (http://www.sccin.com.cn/)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4日09 时30分,地点为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招标投标中心(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山市沙湾区恒越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沙湾区金广路156号
邮 编:614900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0833-3448140
传 真:0833-3433158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十八号(沙河壹号)三栋4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谢女士
电 话:15984356853
传 真:028-6501318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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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