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华为云计算大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幕墙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HBZC2018313
1. 沧州华为云计算大数据中心项目,已经由沧高经招核【2017】14号批准建设,并已在主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沧州华为云计算大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幕墙工程。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吉林大道与长春路口交叉口东北处,小流津河以西。
2.3工程内容:本项目为幕墙工程施工招标。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无
2.6资金来源:财政,已落实。
2.7工期:60天(日历日)。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及专业验收合格标准。
2.9工程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网上下载文件: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8年12月7日9:30分至2018年12月13日9:30分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其他网站无效)”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本项目一律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发布澄清、修改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查看。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的投标结果,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6.招标文件费:5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缴纳。
7.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建设单位:沧州云智大数据产业园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海宁
电 话:0317-8697689
招标人: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
联系人:高长月
电 话:15632719777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静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官邸底商9-115号
电 话:17703275875 0311-8585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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