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城区过街设施工程(万昌路人行天桥)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证﹝2018﹞3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为温岭市城区过街设施工程(万昌路人行天桥),位于温岭市阳光大道与万昌中路交叉口南侧,跨越万昌中路。万昌中路规划为44.75宽城市主干道,道路南侧接九龙大道,北侧接阳光大道。人行天桥为“工”字型天桥,本次主桥上部结构采用单跨(1.6+37.4+1.6=40.6)钢箱梁通过万昌中路,桥面设雨棚,下部主墩采用花瓶墩,墩下接承台。梯道一侧设上下自动扶梯,反侧设台阶楼梯,台阶楼梯上部结构为钢楼梯,下部结构采用圆柱墩,基础均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天桥采光顶龙骨采用方钢管,外包3mm铝板;天桥底部采用矩开钢管外包3mm氟碳铝板。人行道及道路需凿除并修复。交通标志标识等,桥亮化等。
2.1.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5173859元(不含渣土、泥浆消纳费11631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人行天桥工程。
2.3工期:170日历天内(含1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自2013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资料的时间为准)以后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跨≥18米的钢结构桥梁或钢结构人行天桥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4日上午8:00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工本费365元(含软件技术服务费15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现场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4日上午9:00整,地点为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上午9:00整;或者将电子投标文件存到光盘(或者U盘)装入密封袋在现场直接提交。通过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须及时解密;现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则通过招标代理的CA数字证书直接上传,不需要解密。
5.2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或县级以上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ztb.com.cn )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投标人未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注册验证的,应先申办注册验证手续,具体办理要求请登陆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ztb.com.cn )在办事指南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平台注册验证操作手册”中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
7.2 法定代表人名字以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为准,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和企业副总经理名字以任职文件上的名字为准,下同。
7.3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7.4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且CA数字证书必须与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各自公司绑定,否则无法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事指南”,或者联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0878-198 ,服务qq:2330352291、2629667924。
7.5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宁波杰瑞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宁波杰瑞技术支持:18067100830。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温岭市人民东路2号
联系人:王巧红 联系电话:0576-86143507
8.2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服务业大厦8楼
联系人:朱斌斌 联系电话:0576-81761088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密封具体详见19.1条款。
2、各投标人可将电子投标文件自行远程上传、解密,或者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放入密封袋在现场提交。操作过程中碰到问题可致电各相关单位咨询,或者加入QQ群(群号:259012132,申请加入时请备注单位名称,否则不予通过)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