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零陵水泥厂、冷水滩羽绒制品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EPC项目已由冷水滩区发改委以冷发改许准字[2018]42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永州市冷水滩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零陵水泥厂、冷水滩羽绒制品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 冷水滩区珍珠路139路,零陵南路以西,珍珠南路以东。
2.3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及企业自筹。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西冲塘路(珍珠南路至梅山路)约415米,路幅宽20米;金竹路至西冲塘路连接道路约100米,路幅宽20米;提质改造西安路(零陵南路至棚改项目)路长约250米;路幅宽度5米。投资金额约2730万 。
2.4 工期要求:6个月。
2.5 质量标准:
2.5.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5.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5.3采购质量要求: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省、市、行业有关最新标准、规范及发包人的需求,且满足设计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完成本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不包含勘察,勘察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建设项目的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绿化、市政和综合管线工程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施工期相关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配合等。
采购:本项目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及第三方服务的采购工作等。
施工: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工程保修等。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道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3.7 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单位缴纳六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清单和明细为准并必须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补缴社保无效)或提供个人网页查询途径(网址、账号、姓名、密码)。如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单位的还应该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8拟任总承包项目部设计人员不少于3人(包含设计负责人)道路、建筑、结构专业。并提供在本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开具银行保函,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人以牵头人名义签署授权委托书,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7)其它要求: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审查后评审方式,参照国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以下资料原件于2018年 12 月 17 日至2018年 12 月 21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冷水滩区政府北楼19楼19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2)公告发出后开出的单位介绍信(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提供);
(4)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提供);
(5)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提供);
(6)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提供);
(7)入湘施工登记证明资料(仅省外施工企业提供);
(8)设计负责人道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时,设计成员提供);
(9)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提供);
(10)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提供);
(11)施工员证,质量员证,安全员证及安全考核C证(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提供);
(12)拟任总承包项目部设计人员技术职称证(联合体投标时,设计成员提供)
(12)提供拟任总承包项目部设计人员及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注:以上资料均要求验原件,其中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留原件一份,其他资料需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需加盖企业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获取,恕不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01月18日14时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须委单位法定代表人(以联合体单位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18年6月至11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现场踏勘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冷水滩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6-8219911。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冷水滩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6074619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B栋3楼301
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18974667571
邮 箱:12410547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