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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八局基地服务管理中心物业分离移交消防设施器材采购配置采购项目询比价

   日期:2018-12-17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基地服务管理中心灭火器材采购询价函各投标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基地服务管理中心灭火器材采购询价函

各投标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基地服务管理中心拟采购 MFZ/abc干粉灭火器和灭火器箱(两瓶装)一批 用于我公司所属各基地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安全配置,特向贵单位发询价函,望贵单位给予复函。

一、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及数量::

1、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干粉灭火器

MFZ/abc4kg

7949

2

灭火器箱

两瓶装(2*4kg)

4198

2、技术要求:

2.1灭火器产品设计、制造、检验等过程中,所有材料、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检验验收均应遵守国家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手提式灭火器国家标准《GB/T4351-2005》标准规定,厂家应出具检验合格证书,要求质量可靠,标准使用寿命10年;

2.2、灭火器箱产品设计、制造、检验等过程中,所有材料、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检验验收均应遵守国家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工资灭火器箱《GA139—1996》标准规范,

二、报价时间及地址:

请贵单位于2018年12月24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并按系统要求进行报价回复。(注:报价函每一页都必须由投标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本报价经我公司认可,即作为签订合同时的依据。报价有效期:60天。

三、供应商复函须知:

报价函应加盖贵单位公章,并按附表一格式要求报价。

附表一: 报 价 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生产

厂家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址

备注

1

灭火器

MFZ/ABC4

2739

长沙南托基地

2

灭火器

1112

东江基地

3

灭火器

1024

常德基地

4

灭火器

1650

贵阳基地

5

灭火器

20

益阳居民楼

6

灭火器

320

五强溪小区

7

灭火器

270

贵州乌江小区

8

灭火器箱

1443

长沙南托基地

9

灭火器箱

1112

东江基地

10

灭火器箱

512

常德基地

11

灭火器箱

825

贵阳基地

12

灭火器箱

10

益阳居民楼

13

灭火器箱

160

五强溪小区

14

灭火器箱

136

贵州乌江小区

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1、报价要求

⑴单价已包含图纸设计、包装费、运输及运输保险、税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

⑵货物包装件必须坚牢,并应按照商品特点,采取防潮、防震、防锈、防压等措施,适合于内陆远程搬运。由于包装不良、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引起货物变形、散包等损失、丢失,卖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⑶运输费是指到达指定交货地址的搬运、运输、运输保险、及运输费税金等费用;

⑷所有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⑸投标方可增项报价,以提供更详细的报价组成;

⑹投标方须提供税率16%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供货时间:2018年12月30日前交货(以中标通知下发之日起计,请提供最快的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水电八局基地

湖南省常德市德山莲花池水电八局基地

湖南省郴州资兴市东江水电八局基地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水电八局贵阳基地

(2)提供货物清单规格表;

(3)供货货物质量满足设计和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4)提供货物的明细报价及汇总报价;

(5)交货期及相关售后质量及服务承诺;

(6)付款方式响应情况;

(7)提供货物技术参数表。

3、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对上述条款应作出响应,非响应性报价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卖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经买方核对无误,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后并提交发票,30天内支付95%;余货款总额5%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30天内付清。

2、付款方式为:电汇或三个月期的承兑汇票。

五、延迟交货违约责任: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罚款应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以七天计算。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十周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此时卖方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018年12月17日

编辑:ec1.powe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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