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族高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秀县民族高中校园局部改造装饰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秀县民族高中校园局部改造装饰工程
项目编号:LBJXZC2018-J2-00234-HCJS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族高中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解放路16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及诚信卡原件,打印时间为公示期间内有效)。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14日 08:00 至 2018年12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