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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岩水电站枢纽永久供电系统建设工程-2018 年 11 月大唐集团云南公司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19     浏览:0    
核心提示:观音岩水电站枢纽永久供电系统建设工程-2018 年 11 月大唐集团云南公司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二次招标
观音岩水电站枢纽永久供电系统建设工程-2018 年 11 月大唐集团云南公司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观音岩水电站枢纽永久供电系统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CWEME-1811YNFW-002

招 标 人: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货物

所属地区: 云南省

所属行业: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 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唐 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观音岩水电站枢纽永久供 电系统建设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观音岩电站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左岸)与四川省攀枝花市(右岸)交界的金沙江 中游河段上,为金沙江中游河段规划八个梯级电站中的最末一个梯级。上游与鲁地拉水电站 相衔接,电站距云南省会昆明市直线距离约 220km,距四川省攀枝花市直线距离约 27km, 距云南省丽江市直线距离约 140km。电站以发电为主,兼有下游攀枝花市城市防洪任务。

枢纽建筑物由左岸及河中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右岸心墙堆石坝、右岸岸边溢洪道、右岸

溢流坝、右岸双泄中孔、左岸冲沙底孔、河中引水系统及坝后主副厂房等组成。碾压混凝土 重力坝最大坝高 159m、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 71m、坝顶长度为 1158m。目前电站建设已基 本完成,2014 年 12 月底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15 年三台机组发电,2016 年 5 月份最后一 台机组已投产发电。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观音岩水电站枢纽永久供电系统建设项目工程,包括开挖电缆沟、制作电缆沟 盖板、电力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电力电缆试验及接入投运等,相关项目具体内容详工程 量清单。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工期为 60 天,具体施工期限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并提 供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证明其法人地位。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近 3 年内具有 1 项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 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

3.4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交经审计的 2017 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5 投标人所选派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未办理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的投标人 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已办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的 投标人请注意查看本单位电子钥匙有效期等内容,如发现问题及时与网站客服联系,避免因 电子钥匙过期等问题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网站客服联系电话:400-888-6262。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9 年 01 月 02 日。

1)招标文件发售、咨询电话:400-888-6262。

2)购标结果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 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 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 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 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 年 1 月 15 日上午 10:00。

5.2 送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盘龙江边南悦城大唐云南公司大楼 14 层会议室(如 有变化,另行通知)。

5.3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 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电子开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上传结果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以便存档备用。


5.5 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标。开标现场不对投标 人书面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

5.6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未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 视为放弃投标。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首先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 400-888-6262),如不能解决,我公司于开标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在开标地点进行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支持服务。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A1 座(银河财智中心)901 室

邮 编:100040

联 系 人: 马一鸣

电 话: 010-68777753(如未接通,请发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mayiming@cweme.com


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 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

条件,指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

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

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

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

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

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

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

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

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

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

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

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

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

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

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0871-63158703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

围的,投诉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

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

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

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

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

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

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

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010-68777970,传真:010-68777672,邮箱:

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

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

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 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2017 年 01 月 13 日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

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

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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