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廊电支架公开采购询价函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机电C标以公开询比价的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供应商于2018年11月23日(星期日)上午11:00前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进行报名,并于2018年12月25日(星期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上传。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mm)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使用时间 | 备注 |
2 | 联排电支架 | 详见参照图 | 吨 | 30 | 合江车辆段综合管廊使用 | 2018年12月底--2018年3月 | 含制作及热镀锌费用 |
注: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实际工程需求量为最终采购量,本次报价所用图纸为参照图,实际施工图纸以设计院出图为准。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1、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18年12月低--2019年3月至,按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至工程完工为止。
2、交货地点: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项目工程机电安装与装修c标施工范围内。
3、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规范附件4)
4、质保周期:物资质量保证期为竣工验收证书签发并开通试运营2年。
5、售后服务:材料到场验收不合格卖方需无条件退货并及时进行更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2)、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具有类似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5)、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6)、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售后服务要求:有常驻成都地区售后技术服务人员,并能够保证在3小时内随时到达地铁18号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能提供质量优良的产品,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提供良好的供货保障服务措施;
4、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成品出厂自检合格报告。
5、所有要求的资料必须在报价时一起上传,无资料或资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其它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规定:
1、本次报价为材料到场交货价,卖方负责卸车。
2、价款结算周期
以上月 21 日至次月 20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3、 价款结算程序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与买方办理质量验收、规格、数量等签证手续(双方签认的收料单)。买、卖双方对当期实际进场材料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对统计结算清单进行签字确认,卖方需在每月 20日前将结算单项目部物资部审核签认,卖方以此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清单明细表一式伍份,需由买方、卖方签字、盖章,买方叁份,卖方贰份。支付货款前,卖方必须向项目部按时提交符合买方要求的合法、合规、全额含税增值专用发票(发票信息由买方提供)并提交发票真实性承诺书,否则项目部可拒绝支付货款。
买方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4、 付款方式及比例:
⑴买方于次月向卖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50%。买方收到买方业主(建设方)的预结算款后向卖方同步支付已结算剩余货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买方收到买方业主(建设方)工程竣工结算付款后的30日内,向卖方支付已结算剩余货款的7%。
⑵剩余的3 %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扣除在质保期内发生的应由卖方承担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非卖方原因其质保期不应超过自竣工验收证书签发日期24个月。
⑶请卖方在报价时严格按照买方提供的报价格式及相关表格进行报价,相关附表如下,请卖方将附表在中国电建集采平台上进行上传。
(1)附件1:询价函响应声明书;
(2)附件2:报价一览表;
(3)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附件4:参照图纸
5、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签字加盖公章);如是供应商参与投标的则还需提供厂家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书(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授权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资质证明:(如遇多个文件可扫描成pdf格式或压缩后上传)
投标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并清晰显示营业范围、注册资本、法人等信息);非三证合一的须分开提供,并在有效期内(有按期年检记录)。
7、无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承诺 :
1、投标单价包括:电支架的制作费、热镀锌费、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装卸车费、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利润、所有风险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费用。
2、投标人承诺:同意施工单位按轨道公司进度同步支付材料款,不得因材料款支付问题拖延供货或不供货。
3、投标人承诺: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对中标人提交的产品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以上三项需投标人单独提供盖章签字的承诺函
联系人:林刚/屈明 电话/传真:15881195657/13736514040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合江镇天灯村天府新站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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