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374、021601广东火电乌东德特高压直流工程项目15标、17标
普通硅酸盐水泥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编号:GPEC-HW-01305-01103-2018-78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线路途径广西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来宾市金秀县和桂林市荔浦县
一、招标条件
本 021374、021601广东火电乌东德特高压直流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GPEC-HW-01305-01103-2018-788 ),已由项目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15标:本标段由中南院和东北院两家单位设计,分为施工15-1标和施工15-2标两部分,线路长度合计69.917km, 线路途径广西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来宾市金秀县和桂林市荔浦县,线路施工内容包括直流线路施工,与滇西北直流线路交换通道施工。
17标:本标段工程为乌东德电站送电广东广西特高压多端直流示范工程线路工程(17标),本标段线路起于贺州市昭平县大坪村N17001(F573)塔,先后途经贺州市昭平县、平桂区和八步区,共涉及1市3县(区),止于贺州市八步区步头镇N18001(F804)塔,线路长度为70.882km,共新建铁塔172基,其中直线(含直转)塔114基、耐张转角塔58基。基础型式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基础混凝土标号为C25;杆塔采用自立式铁塔。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788广东火电乌东德项目15标普通硅酸盐水泥:
788广东火电乌东德项目17标普通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袋装P.O42.5R,塔牌 华润优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788广东火电乌东德项目15标普通硅酸盐水泥:
788广东火电乌东德项目17标普通硅酸盐水泥: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按所在国的法律依法组建,并正式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滤网生产企业,不接受贸易企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有资质会计律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3年内所承揽工程未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5)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查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被查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告知函有效期需超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若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评标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境外投标人不适用)。
(6)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项目货物设计、生产、供应和试验所要求的足够的技术、人员和装备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先进、可靠的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提供联系方式),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投标人必须有相关业绩,必须为南方电网合格供应商,需要有南方电网中标入围证明,且需要提供近三年与南方电网销售合同。
(9)投标单位法人如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单位无资格参与,投标单位需在公式截止日前提交查询结果(查询网站:www.shixin.court.gov.cn)。
(10)如确认报名参与,请在公示结束前将相关资质文件发到wzgl@gpms.cn邮箱,逾期未提交资质文件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要求,对任一条件不符合都将导致不通过资格准入评审或被废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截止时间
获取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8-12-25 09:00:00----2018-12-26 14:00:00
递交方法: 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网站线上递交(网址:http://ec.ceec.net.cn/)
递交地址: 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网站(网址:http://ec.ceec.net.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8-12-26 15:00:00
开标方式: 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网站线上开标(网址:http://ec.ceec.net.cn/)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预审:投标人联系招标人,按照上述“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给招标人,招标人组织评审,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7.2 标书费
报名参与投标且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供应商需缴纳500元标书费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标书费一经缴纳不再退还。
7.3 投标保证金
为保证招标顺利进行,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商必须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我司提供的账号。
投标保证金定为1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电汇,从公司基本账号转出。 投标结束后,不中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的三个月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且供货完成后 30 日内退回。
7.4 付款方式(电汇或者银行承兑)
同签订后,供应方生产完毕将货送到现场经初步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供应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6%)后60天内,我方支付供应方发票额的100%的到货款。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纪检监察部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红荔路2号动力大厦
联 系 人: 曾工
电 话: 020-82094207
电子邮件: wzgl@gpm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