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动力仪表购置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2018年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动力仪表购置项目,HBTZ-BJLT-18057),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根据工信部、通管局以及集团关于通信防雷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需对局所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且完成检测不合格站点整改。
1.2 招标内容
1.2.1 采购规模:48V蓄电池组放电容量测试仪18台及UPS蓄电池组充放电容量测试仪(600V30A)2台。.
1.2.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2.3 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提供全部订货设备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2.4 实施地点:北京
1.2.5 保修期: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根据项目、标包情况分别设置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设置拦标价(不含税):
UPS蓄电池组充放电容量测试仪(600V30A):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6000元/台。
48V蓄电池组放电容量测试仪: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5640元/台。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8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为等值人民币),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2.2 财务要求
2.2.1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2.2.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网站(http://www.foochen.com/zty/ybnsr/yibannashuiren.html)查询证明截图或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在2016年-至今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金额累计50万元(含)以上(金额及时间以发票为准)。(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大签页、金额页、配置清单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原件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合同。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
2.4 信誉要求
2.4.1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2.2 投标人须承诺:无投标人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及其他构成犯罪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5 检测报告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提供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在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内容应包含本次招标技术规范书中第3章,3.1、3.2中所要求的全部指标。(须提供检测报告的彩色扫描件,并提供真实性承诺。)
2.6 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声明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对涉及本项目相关的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法律条款承担责任,保证在这些方面不会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问题(包括第三方设备)。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第三方设备)在任何时候出现涉及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法律纠纷和问题,投标人必须担负全部责任。(承诺书须法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
2.7 其他要求:
2.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7.2、投标人应能够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2.7.3、如投标人在服务地无驻地或分支机构,须承诺中标后30日内在服务地内设立驻地或分支机构;
2.7.4、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
2.7.5、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原厂)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则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资格视为无效;
2.7.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7.7、近两年内未发生由于违反招标人相关规定取消履约资格及由于自身原因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的行为。须提供承诺。
2.7.8、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资质、检测报告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保证在2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否则该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2.7.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20日09时00分至2018年1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新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www.cuecp.cn "购买招标文件,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未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时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如本项目为多次招标,在参与本项目后续招标时,在招标第一次(或前一次)时已报名并缴纳标书费,在本次招标时须再次提交本次招标报名材料及第一次购买标书费汇款凭证进行审核。
通过新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须上传报名材料(材料上传位置:我的费用支付-找到报名项目-上传凭证位置,压缩包最大不超过10M),报名材料压缩包必须注明“招标编号+XXX公司报名材料”, 如审核驳回请查看驳回原因并重新上传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为报名成功,即可在新平台上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上传投标文件时必须具备iPASS电子证书,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电子版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保密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登记信息表;(excel格式)
(7)电汇凭证;(须标明报名标段扫描件或照片)
报名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人电话:0311-66531067
联系人手机:15532165751
报名资料模版及新中国联通招标采购平台使用指南(账户注册、新平台操作指导手册、购买标书操作、投标指导视频)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l8npExxPoVTvItf1JoBOlA
注:以完整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和购买文件费用到账为准,时间不一致的以购买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4.1.3 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公对公汇款),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国民生银行中山东路支行
开户账号:1002012830007426
行
号:305121010026
开户行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
汇款备注:BJLT18057标书费
4.2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新中国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www.cuecp.cn) 递交,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3.4 仅在电子系统上填写唱标信息,未上传文件的。
5.4 投标人应在2019年01月05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和中国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6号
邮 编: 100031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北路38号
邮 编:
050021
联 系 人:
冯鸿飞、韩培海
电 话: 13785434980、15613341989
电子邮件:hbtxzb03@vip.163.com
网 址: /
开户名称: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银行中华大街支行
开户账号:01381000001510
银行行号:313121006386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
| 发布单位 :北京市分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