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万宝新区少堂街(天宝路-娄星南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发改行审(2)[201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娄底市万宝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娄底市万宝新区少堂街(天宝路-娄星南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西起于天宝路,经天齐路、天泽路,东至娄星南路。
2.3规 模:项目全长1012.218米,宽20米,中间为12米行车道,设计为双向两车道,两侧各4米宽人行道,建安费用约为1673.8万元。
2.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排水及附属工程的建设(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2018年6月至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即在社保部门的缴费凭证原件及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参保人员花名册原件),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和娄建发[2016]1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叁拾叁万肆仟元整。
5.2 交纳时间:2018年 12 月 20 日至2019年01月 08 日17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5.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2 月20 日~2019年01月08 日17时止,自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zjj.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01 月09 日 9 时0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万宝新区分局。
招标人:娄底市万宝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