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监狱建设项目联合水泵房及锅炉房热力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监狱建设项目联合水泵房及锅炉房热力设备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6】19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项目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和区级投资以及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NXFKD-2018-002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中卫监狱建设项目联合水泵房及锅炉房热力设备工程,投标人应负责热力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招标单位(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土建图纸、清单,核准工艺流程,确保热力设备满足系统正常、合理、安全运行及使用需要。如图纸及清单中有缺漏项的,投标人须书面提出质疑;未提出质疑的,中标后,热力系统出现任何缺漏项,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中标人承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地点:中宁县新堡镇刘营村
2.4标段划分:共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证(或三证合一)(以上证件须提供副本原件);
3.2 a、投标人是生产制造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b、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且授权应当唯一,并注明授权有效期),并提供生产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3 a、投标人是生产制造商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 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b、投标单位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并提供以上授权制造厂家的相关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查询记录留存方式:分别截图打印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1日8时30分至2018年12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8年12月21日8时30分至2018年12月28日17时30分按系统提示缴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投标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文件费缴纳方式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联,投标人足额缴纳后,文件费在开标后将转到代理机构在系统中登录银行和账号。
4.4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需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获取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根据标段自动获取。
4.5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答疑(澄清、补充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09时30分整,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丰凯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琦 联系人:叶佳辉
联系电话:0951-6197067 联系电话:0951-8995041
宁夏丰凯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编辑nxggzyj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