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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和谐公租房小区5、6、7、8、9、10、11、12、13-30#楼(多层) 整体橱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21     浏览:1    
核心提示:邵阳市和谐公租房小区5、6、7、8、9、10、11、12、13-30#楼(多层)整体橱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

邵阳市和谐公租房小区5678910111213-30#楼(多层)

整体橱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阳市和谐公租房小区5、6、7、8、9、10、11、12、13-30#楼(多层)整体橱柜采购项目已由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投【2014】535号文批准,招标人为邵阳市房产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邵阳市和谐公租房小区5、6、7、8、9、10、11、12、13-30#楼(多层)整体橱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邵阳市和谐公租房小区5、6、7、8、9、10、11、12、13-30#楼(多层)整体橱柜采购项目,为加快工程进度,本项目分三个标段施工,其中第一标段为6#、7#楼,住宅748套;第二标段为5#,13#——30#楼(多层),住宅570套;第三标段为8#、9#、10#、11#、12#楼,住宅990 套(详见采购内容)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采购预算:1651万元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标的清单及相关技术与其它要求说明

   1)、采购内容

标段

工程范围

(套)

最高招标控制价(万元)

1-1

第一标段

邵阳市和谐公租房小区6、7#楼(多层)整体橱柜采购项目

748

522.5

1-2

第二标段

邵阳市和谐公租房小区5、13-30#楼(多层)整体橱柜采购项目

570

415.0

1-3

第三标段

邵阳市和谐公租房小区8、9、10、11、12#楼(多层)整体橱柜采购项目

990

713.5

合 计

 

 

2308

1651

 

        2)、相关技术要求和说明详见技术性能及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整体橱柜生产、安装、销售经营项目,投标人是整体橱柜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处于有效期的缴纳税收证明或税务登记证。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

  1.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拟采用 “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其中第一标段5万元,第二标段4万元,第三标段7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非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2、交纳方式: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电话:0739-8996689),通过CA证书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随机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转入获取的保证金子账户,并在转账附言注明标段号。

5.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8   01   10   16时。(保证金到帐是指实际到达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银行回单不作保证金到账的依据,故请投标人提前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到账无误)。

5.4、交纳保证金后必须登陆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栏,通过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查询保证金交纳情况。

5.5、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9-899665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线上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2月22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12月26日17:00时止在湖南省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多投无效。

   (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400元/套,下载文件时网上支付,售后不退,开标时查验支付宝购买标书支付凭证;

   (3)有疑问请采用书面方式,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1.2为加快工程进度,报名一经登记则不允许再更改相关内容,否则报名无效。

6.2、线获取方式:

 凡参加投标者,请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①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②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④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 2018 12 22  日至 2018 12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驻邵阳市地址:邵阳市北塔区北江豪庭81层)购买招标文件;每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多投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年 01 11 日09时30分,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行政中心附属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网上同时发布。

 

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为保证项目进度及质量,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于2018年12月25日9:00-12:00,2018年12月26日9:00-12:00,对施工现场自行踏勘后并到招标人处开具《现场踏勘证明》和签署《廉政诚信承诺书》,并工地现场联系人唐工,电话:15807398798.《廉政诚信承诺书》和《现场踏勘证明》由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同时在踏勘现场领取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图纸。

10.监管机构:邵阳市电力装饰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189 7931 0818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阳市房产局

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邵水西路3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39-235369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邵阳分公司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北江豪庭小区8号楼一层大厅

邵阳分公司联系人:陈先生

邵阳分公司联系电话:18075932667/0739-5272299

异议与建议:0731-84518100

现场踏勘证明

  兹有                   项目负责人             、于        2018年      日对邵阳市和谐公租房小区5、6、7、8、9、10、11、12、13-30#楼(多层)整体橱柜采购项目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和熟悉了项目场地及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招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廉 政 诚 信 承 诺 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环境,我单位在参加“邵阳市和谐公租房小区5、6、7、8、9、10、11、12、13-30#楼(多层)整体橱柜采购项目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并承担一切后果。

二、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保证不围标串标,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三、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招标人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宴请、馈赠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提供日常生活的便利条件等不当活动。

       四、我单位不以回扣、好处费、红包、提成等各种现金或实物形式拉拢、贿赂招标人或其他相关人员。

      五、招标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如有受贿行为或任何索贿言行,我单位将如实向招标人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馈或举报,同时我单位会每个月进行一次员工廉政培训,以增强员工的廉政意识。

     六、我单位承诺,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所有安装任务; 如延期完成,愿接受2万元/天的处罚。

     七、我单位将自行协调处理与所属工作内容所在标段的主体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承诺人法定名称(企业公章):

 

承诺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法人公章)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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